【西港19名“菜农”被判刑 2名“盘总”在逃】

【西港19名“菜农”被判刑 2名“盘总”在逃】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近日公开宣判李某等19名被告人跨国电信诈骗一案,19人被判六年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2名陈姓“盘总”2019年在西港开设电诈集团,下设多条代理线,目前在逃。 详情点击: 东南亚华人社(曝光)频道 欢迎投稿爆料: @XSHS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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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19名“菜农”被判刑 2名“盘总”在逃

西港19名“菜农”被判刑 2名“盘总”在逃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近日公开宣判李某等19名被告人跨国电信诈骗一案,19人被判六年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2名陈姓“盘总”2019年在西港开设电诈集团,下设多条代理线,目前在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两名陈姓人员(在逃)在柬埔寨西哈努克市某出租楼成立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下设多条代理线,每条代理线有组长和组员,另设有后勤、财务、客服、技术等岗位,针对中国境内居民从事诈骗活动,主要手段为利用微信、QQ等聊天软件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诱骗被害人前往指定的博彩平台进行下注投资。 先让被害人小额充值下注后获利返现,进而诱骗被大额充值下注,通过后台控制平台的资金,让被害人无法提现钱财。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19名被告人先后出境参加该犯罪集团。 目前查明该犯罪集团诈骗7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1715797元。 被告人黄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于2022年2月13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将自己名下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并提供刷脸验证、帮助取现等行为,接收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264501元。 法院审理认为,19名被告人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 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犯罪集团。 其中10名被告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3名被告人诈骗数额巨大;6名被告人一年以内在境外诈骗犯罪窝点实施犯罪累计时间均在30日以上,已达到诈骗罪的“其他严重情节”。被告人黄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账、提现,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 鉴于各被告人分别具有累犯、坦白、自首、认罪认罚等不同量刑情节,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因素,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等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欢迎订阅东南亚悬赏通缉令|曝光|频道 ↓ 欢迎投稿爆料: @dnyjs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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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4名中国人被判刑 最高21年

西港4名中国人被判刑 最高21年 2025年2月11日,柬埔寨西港省初级法院对一起涉及非法生产、储存、交易和使用毒品的案件作出判决,四名中国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1. CHU XINLE,男,42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约合1.25万美元)。 2. LIU CHANG LIANG,男,38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 3. GONG YANGING,男,36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4. SHI MING NA,女,43岁,中国籍,因非法生产、储存和交易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 #法院还宣布:所有外国籍被告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再次进入柬埔寨。此外,法院还下令追捕其他在逃嫌疑人,并对所有涉案毒品进行销毁。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发言人表示,此次判决体现了柬埔寨政府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并呼吁公众积极举报毒品相关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此次判决是柬埔寨政府近年来加强打击毒品犯罪的一部分。 #柬埔寨政府多次强调:将继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的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欢迎订阅柬埔寨大事件 投稿/商务:@yunx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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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4名中国人被判刑 #最高21年 2025年2月11日, #柬埔寨 #西港 省初级法院对一起涉及非法生产、储存、交易和使用毒品的案件作出判决,四名中国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1. CHU XINLE,男,42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约合1.25万美元)。 2. LIU CHANG LIANG,男,38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 3. GONG YANGING,男,36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4. SHI MING NA,女,43岁,中国籍,因非法生产、储存和交易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 #法院还宣布:所有外国籍被告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再次进入柬埔寨。此外,法院还下令追捕其他在逃嫌疑人,并对所有涉案毒品进行销毁。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发言人表示,此次判决体现了柬埔寨政府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并呼吁公众积极举报毒品相关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此次判决是柬埔寨政府近年来加强打击毒品犯罪的一部分。 #柬埔寨政府多次强调:将继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的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ps: 在柬埔寨 贩毒要比干诈骗性质更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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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4名中国人贩毒被判刑 最高21年】

【西港4名中国人贩毒被判刑 最高21年】 2025年2月11日,柬埔寨西港省初级法院对一起涉及非法生产、储存、交易和使用毒品的案件作出判决,四名中国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根据西港省初级法院发布的公告:该案件于2025年1月23日公开审理,涉及2024年4月23日在西港市发生的非法毒品交易和使用行为。法院依据柬埔寨《毒品控制法》相关条款,对四名被告作出如下判决: 1. CHU XINLE,男,42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约合1.25万美元)。 2. LIU CHANG LIANG,男,38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 3. GONG YANGING,男,36岁,中国籍,因非法交易和使用毒品,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4. SHI MING NA,女,43岁,中国籍,因非法生产、储存和交易毒品,被判处2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 法院还宣布:所有外国籍被告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再次进入柬埔寨。此外,法院还下令追捕其他在逃嫌疑人,并对所有涉案毒品进行销毁。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发言人表示,此次判决体现了柬埔寨政府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并呼吁公众积极举报毒品相关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此次判决是柬埔寨政府近年来加强打击毒品犯罪的一部分。 柬埔寨政府多次强调:将继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的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在柬埔寨 贩毒要比干诈骗性质更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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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一盘总被判无期徒刑! 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跨境电诈集团以冒充公司负责人方式诱骗财务人员大额转账。 欢迎订阅东南亚大事件频道 ↓ t.me/+bSG_NNJH-_83MTRl 欢迎投稿爆料: @kaidi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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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西港前盘总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法披露,柬埔寨一诈骗集团冒充“高富帅”与被害人网络聊天,骗取信任后推荐被害人下载赌博网络平台,不断引诱被害人充值,骗取1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案发后,3名参与该诈骗盘的核心骨干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2020年初,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在柬埔寨西港“财神国际”园区等处组建诈骗集团,组织、指挥多人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8月,被告人周某刚加入该诈骗集团并担任总监。黄某、李某辉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幕后掌控诈骗集团,决定公司运营模式,并控制资金及相关账户等;周某刚现场管理具体诈骗事务,另有多名骨干成员(已被另案判刑)。该诈骗集团自2020年9月至2021年底骗取1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周某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境外通过电信网络骗取境内人员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人在境外指挥、控制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骗取我国境内居民钱财,给众多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综上,对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周某刚均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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