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浪越大鱼越贵?偷渡老挝搞大钱,3人获刑

风浪越大鱼越贵?偷渡老挝搞大钱,3人获刑 近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伍某才、韦某高、韦某骏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二千元至三千元。 基本案情如下: 2019年11月,被告人韦某高在云南省昆明市某酒吧喝酒时,认识一名叫“阿浩”的男子,后者邀约韦某高去老挝挣钱。韦某高随后邀约被告人韦某骏、罗某磊(未到案)、韦某春(未到案)一起去老挝。2020年3月,四人从独山县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再转到西双版纳开房住宿一周后,按照“阿浩”的安排,乘坐面包车到我国边境的某山脚处,通过徒步翻山、乘坐摩托车等方式偷渡到达老挝。在老挝的某疫情防控隔离点隔离三个月后,韦某高自行从老挝到缅甸。2022年9月,韦某高从国门自首回国,因非法出境被云南省孟连傣族拉枯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罚款人民币4800元。韦某骏于2020年8月从国门自首回国,因非法出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罚款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韦某高、韦某骏在偷渡至老挝疫情防控隔离点后,又邀约被告人伍某才、罗某宽、孟某等人前往老挝。最后,“阿浩”给几人安排了偷渡出境的路线。在偷渡过程中,罗某宽、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孟连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罚款人民币1900元。伍某才逃过公安机关的抓获,成功偷渡到缅甸从事电诈工作,后再次偷渡回国。 案件审理认定被告人伍某才、韦某高、韦某骏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以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方式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侵害了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伍某才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2年2月25日被辽宁省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与本案判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 法官指出,近年来,境外电诈集团的组织和利诱下,越来越多人贪图不劳而获、高薪回报,以“孤注一掷”的方式偷越国境。然而,境外并非“一夜暴富”的天堂,偷越国境不仅无法获得所谓的“高薪”,还可能成为电诈集团的“猪仔”,失去自由甚至丧命。法官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境外“高薪”诱惑。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以合法方式出入境,共同维护国门边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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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注一掷”偷渡赴柬埔寨淘金,花8万赎金脱身,回国还获刑 据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长年无业的何某在网上无意看到了一条柬埔寨高薪招聘的广告,瞬间就被上面“食宿全包”“月入过万”等宣传吸引,遂产生了非法出境赚钱的念头。 何某按照招聘广告上的联系方式与“接头人”进行了沟通,对方一番近乎天花乱坠的承诺更加坚定了何某出国淘金的决心。 2022年7月,何某乘飞机离开兰州,几经辗转,于8月中旬抵达广西北海,并通过“接头人”安排的船只、汽车等交通工具离开国境,最终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柬埔寨。 来到柬埔寨后,何某才发现所谓的“高薪岗位”其实就是在当地一家赌场当服务员,不仅工作辛苦,动辄还会遭到管事人员的打骂;更为严重的是,何某刚一进入赌场便失去了人身自由,也不允许与外界联络,他的“淘金梦”彻底破灭。 饱经折磨一年后,何某偷偷与国内家人取得了联系,然后向赌场老板提出回国请求,在支付了8万元的“赎金”后终于获准离开了赌场,途径老挝回国。 因身上无合法的出入境证件,何某在入境时被执法人员抓获。后何某因涉嫌犯偷越国境罪被立案侦查,公诉机关于2024年依法对何某提起公诉。 西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鉴于被告人何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接受法律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最终,西固法院以犯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宣判后,何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提起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孤注一掷”偷越国境淘金,分文未得还倒贴8万,最后又被追究刑事责任,何某的遭遇的确令人唏嘘。 万幸的是,何某最终还是平安回到了国内,回到了家人身边,相信这场“境外历险记”一定会令他铭记终身。 西固法院借本案被告人何某的遭遇提醒与何某一样对“海外淘金”抱有幻想的人,境外不是“一夜暴富”的天堂,不仅拿不到所谓的“高薪”,还有可能失去人身自由乃至身家性命,希望广大务工者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切勿轻信境外“高薪”诱惑,不要通过非法途径偷越国(边)境,维护好国家的边境安全,守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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