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友投稿: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朋友自首回国了 然后被老挝警方报成了老挝警方抓获回国 而不是主动自首回国 。

#群友投稿: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朋友自首回国了 然后被老挝警方报成了老挝警方抓获回国 而不是主动自首回国 。 然后回国就被其他地区的警方带走了 现在刑拘通知书已经发到他老家了 但是他在园区没有赚到钱,他自己相关账户上也没有流水,但是给他定了一个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 有懂的大哥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一般这种会被判多久? PS:兄弟们这种类型的稿子多投点~~ 投稿爆料: @dbai8 东南亚大事件: @dny57 华人俱乐部: @dubailiao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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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投稿: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朋友自首回国了 然后被老挝警方报成了老挝警方抓获回国 而不是主动自首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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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张某某被“高薪”诱惑前往老挝搞电诈,因文化水平太低遭“退货”,回国后获刑!

中国公民张某某被“高薪”诱惑前往老挝搞电诈,因文化水平太低遭“退货”,回国后获刑! 永登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偷越国境案。案件涉及被告人张某某等四人,因受境外诈骗集团诱导,从兰州出发前往老挝从事诈骗活动。审理结果显示,张某某犯有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情简介显示,张某某等人被诱骗前往老挝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于2023年5月16日偷越国境至老挝。然而,由于张某某文化水平不足,无法实施诈骗活动,最终被老挝警方逮捕并移交中国警方。 法院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做出判决。法官在宣判时指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受境外诈骗集团蛊惑,冒险偷越国境从事非法活动。法官警示广大务工者要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轻信境外高薪诱惑,不非法偷越国境,共同维护国境安全。 投稿爆料: @dbai8 东南亚大事件: @dny57 东南亚精英俱乐部: @dny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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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张某某被“高薪”诱惑前往东南亚搞电诈,因文化水平太低遭“退货”,回国后获刑!

中国公民张某某被“高薪”诱惑前往东南亚搞电诈,因文化水平太低遭“退货”,回国后获刑! 永登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偷越国境案。案件涉及被告人张某某等四人,因受境外诈骗集团诱导,从兰州出发前往老挝从事诈骗活动。审理结果显示,张某某犯有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情简介显示,张某某等人被诱骗前往东南亚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于2023年5月16日偷越国境至老挝。然而,由于张某某文化水平不足,无法实施诈骗活动,最终被老挝警方逮捕并移交中国警方。 法院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做出判决。法官在宣判时指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受境外诈骗集团蛊惑,冒险偷越国境从事非法活动。法官警示广大务工者要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轻信境外高薪诱惑,不非法偷越国境,共同维护国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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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结伴偷渡到柬埔寨,5人在老挝被拦截 佐坝乡的邓某强与本乡5名村民结伙从云南景洪市偷渡至老挝,欲从老挝再偷渡至柬埔寨从事不法活动,而在偷渡过程中,除邓某强侥幸偷渡成功外,其余5人均被老挝警方抓获并被遣送回国,但邓某强一直滞留在柬埔寨。 2024年“夏季行动”期间,安徽省宿松公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反电诈中心、网安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安排警力对长期滞留境外的宿松籍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对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不法活动的宿松籍人员加大劝返力度。 在专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邓某强于8月1日主动回国投案。随后,邓某强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夏季行动”以来,宿松公安共查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6起、偷越国(边)境案8起,成功劝返滞留境外不法人员21人,有效打击震慑了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 订阅柬埔寨悬赏令频道  ↓ https://t.me/+ZRTaCDA-p6sxZjE1 免费投稿爆料: @laohyy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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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浪越大鱼越贵?偷渡老挝搞大钱,3人获刑 近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伍某才、韦某高、韦某骏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二千元至三千元。 基本案情如下: 2019年11月,被告人韦某高在云南省昆明市某酒吧喝酒时,认识一名叫“阿浩”的男子,后者邀约韦某高去老挝挣钱。韦某高随后邀约被告人韦某骏、罗某磊(未到案)、韦某春(未到案)一起去老挝。2020年3月,四人从独山县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再转到西双版纳开房住宿一周后,按照“阿浩”的安排,乘坐面包车到我国边境的某山脚处,通过徒步翻山、乘坐摩托车等方式偷渡到达老挝。在老挝的某疫情防控隔离点隔离三个月后,韦某高自行从老挝到缅甸。2022年9月,韦某高从国门自首回国,因非法出境被云南省孟连傣族拉枯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罚款人民币4800元。韦某骏于2020年8月从国门自首回国,因非法出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罚款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韦某高、韦某骏在偷渡至老挝疫情防控隔离点后,又邀约被告人伍某才、罗某宽、孟某等人前往老挝。最后,“阿浩”给几人安排了偷渡出境的路线。在偷渡过程中,罗某宽、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孟连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罚款人民币1900元。伍某才逃过公安机关的抓获,成功偷渡到缅甸从事电诈工作,后再次偷渡回国。 案件审理认定被告人伍某才、韦某高、韦某骏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以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方式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侵害了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伍某才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2年2月25日被辽宁省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与本案判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 法官指出,近年来,境外电诈集团的组织和利诱下,越来越多人贪图不劳而获、高薪回报,以“孤注一掷”的方式偷越国境。然而,境外并非“一夜暴富”的天堂,偷越国境不仅无法获得所谓的“高薪”,还可能成为电诈集团的“猪仔”,失去自由甚至丧命。法官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境外“高薪”诱惑。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以合法方式出入境,共同维护国门边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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