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副书记王新伟任辽宁省代省长

辽宁省委副书记王新伟任辽宁省代省长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3月1日决定,接受李乐成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王新伟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公开资料显示,王新伟,男,1967年8月出生,汉族,河南宝丰人,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工程师。王新伟长期在河南省工作,曾任平顶山市湛河区委常委、副区长、区…… - 电报频道 - #娟姐新闻: @juanjienews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新任青海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任青海省代理省长

新任青海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任青海省代理省长 据“青海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4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决定任命罗东川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会议决定接受吴晓军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公开…… - 电报频道 - #娟姐新闻: @juanjienews

封面图片

辽宁省原副省长王大伟涉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辽宁省原副省长王大伟涉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中国官方通报,辽宁省政府原副省长王大伟涉嫌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一(10月14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该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受贿案,对王大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他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王大伟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王大伟在2008年至2022年间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汽车等财物,共计折合5.55亿余元人民币(约1.02亿新元)。 法院认为,王大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他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法院指出,鉴于王大伟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他犯罪事实和情节,决定在他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70岁的王大伟是黑龙江望奎人,2003年6月步入政坛,回到家乡出任哈尔滨副市长;2009年7月进入公安系统,出任黑龙江省公安副厅长。 王大伟2013年跨省进入辽宁公安系统,出掌省公安厅。他2017年升任辽宁副省长,并继续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直至2022年3月被查。同年9月,他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一个月后被捕,去年2月被起诉。 #中共反腐 #辽宁 #公安-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封面图片

程基伟任青海省副省长,此前担任西北工大党委常务副书记

程基伟任青海省副省长,此前担任西北工大党委常务副书记 据微信公众号“青海人大”消息,1月1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西宁举行。会议决定任命程基伟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此前,程基伟担任西北工业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公开资料显示,程基伟,1973年12月出生,男,汉族,山东东平人,研究员。1998年3月硕士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2004年11月获北航材…… - 电报频道 - #娟姐新闻: @juanjienews

封面图片

受贿5.55亿余元,辽宁省政府原副省长王大伟一审被判死缓

受贿5.55亿余元,辽宁省政府原副省长王大伟一审被判死缓 2024年10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大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王大伟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大伟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汽车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大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王大伟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王大伟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封面图片

辽宁原副省长王大伟被控受贿超5.55亿元人民币

辽宁原副省长王大伟被控受贿超5.55亿元人民币 辽宁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案一审开庭,王大伟被控受贿超5.55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04亿新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10月1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大伟受贿一案。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王大伟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腕表、汽车、翡翠挂件等财物,以及代为支付购房款、购物款,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大伟的刑事责任。 王大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58岁的王大伟是黑龙江望奎人,曾在国家林业投资公司、国务院经贸办等机构供职。他2003年6月步入政坛,回到家乡出任哈尔滨副市长;2009年7月进入公安系统,出任黑龙江省公安副厅长。 王大伟2013年3月跨省进入辽宁公安系统,隔月出掌省公安厅,2017年2月升任辽宁副省长,负责公安、司法、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去年3月,王大伟在任上被通报落马,同年9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今年2月由湖北省襄阳市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在通报中指,王大伟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大肆卖官鬻爵,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等。

封面图片

61岁浙江省省长王浩任浙江省委书记

61岁浙江省省长王浩任浙江省委书记 中国沿海经济发达省份浙江调整“一把手”,此前担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的王浩,升任浙江省委书记。 新华社星期一(10月28日)傍晚报道,中共中央决定,王浩任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不再担任浙江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王浩今年61岁,山东单县人。他早期在山东工作,历任菏泽市委副书记,滨州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山东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淄博市委书记,烟台市委书记等职。 2017年6月,王浩任山东省委常委,继续兼任烟台市委书记。 2017年12月,王浩跨省调整,调任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2019年8月调任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2021年9月调任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后当选省长,至此番履新。王浩也是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 此番卸任浙江省委书记的易炼红,今年65岁,湖南涟源人。他早年曾做过知青,仕途遍及湖南、辽宁和江西三省,历任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湖南省委秘书长、长沙市委书记,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书记等职,2022年12月任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二十届中央委员。 #浙江-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