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央视新闻 11月16日消息,今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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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检方批准逮捕驾车撞人案嫌犯

珠海检方批准逮捕驾车撞人案嫌犯 在珠海驾车撞人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伤的男子樊某已被批捕。 据新华社报道,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星期六(11月16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62岁的男子樊某11月11日晚驾驶越野车进入珠海市体育中心,冲撞正在锻炼的市民,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伤。根据通报,被警方抓获时,樊某在车内持刀自残,因伤势过重而昏迷。-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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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 广东省 珠海 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樊维秋服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樊维秋死刑。 体育馆 撞人 事件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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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案子会怎么处理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案子会怎么处理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案子,大概率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 检察院作出不批准决定只有三种情形一:证据不足 二:构成犯罪 但无逮捕的必要 三:不构成犯罪 第一种情况证据不足不批捕的,那需要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如果后面取证充分,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那之后再起诉到法院进行审判,定罪处罚如果继续侦查还是证据不足,那就可能不会移送到检察院了,或者即使是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也会做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况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是不批准逮捕的,也可以说犯罪的情节是比较轻微的,后续认罪认罚,积极的退赃退赔,有自首情节等等的相关情况,检察院是可能做出相对不起诉的 即使起诉,刑期也不会太重,大概都可能是适用缓刑的。 第三种情况不构成犯罪,不会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案件到此终结 PS:诈骗和帮信两个不同罪名涉及刑事案件犯罪审查判决处罚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可谓是天差地别! 本群负责人:@beijixing4 欢迎投稿 更多资源群:@sousuoresoud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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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钟自然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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