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31亿余元,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金柱一审被判死缓
受贿4.31亿余元,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金柱一审被判死缓 12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金柱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金柱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榆林市代市长、市长…… - 电报频道 - #娟姐新闻: @juanjienews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