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国安法下陪审团和保释条款适用于23条
23条立法|林定国:国安法下陪审团和保释条款适用于23条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基本法》23条的立法建议将一些普通法的罪行转为成文法,目的要将法庭案例原则以更清晰方法表述,令市民更容易明白干犯罪行的情况,并只针对咨询文件中所指普通法的「隐匿叛国罪」。他又指,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不限于《香港国安法》下的4类罪行,因此国安法下的陪审团和保释条款,将同时适用于23条。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当局留意到调查涉及国家安全罪行的案件时,所需时间较一般案件长,为确保有足够时间调查,令相关人士或同伙不会有机会潜逃,当局会检视扣留时间应否延长。他又提到,23条属香港本地法例,将由本地执法人员执法。邓炳强又指,留意到在有关「国家秘密」方面,有传媒就「没有合法许可权」表达忧虑,他强调,必须要证明是否存在犯罪意图,又指当有政府档案写上「高度机密」,明显没有合法许可权;如资料涉及国防部署,也容易理解披露后会否危害国家安全,又提到特区政府提出「国家秘密」的7个领域定义,也较其他国家清晰,当局会仔细研究,应否就重大公众利益设豁免条款。被问到传媒如果在咨询期间提出将公众利益成为合理辩解,条文可修改的空间有多大,邓炳强说,任何人均要遵守法例,并非有特别工作或身分就有特权,但明白某类工作容易面对相关情况,当局会聆听意见,但并非「多人讲就会改」,强调是要听道理。
2024-01-30 19: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