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征集富川瑶族自治县非法滞留境外重点人员有效信息和协助劝返的通告
关于有奖征集富川瑶族自治县非法滞留境外重点人员有效信息和协助劝返的通告
现有我县林显先、林远煜、杨龙斌、杨龙成、林航、何纯聪、廖后牛、沈昌杰、杨华强、陈青平、蒋顺廉、徐学勤、何健深、盘少镜、岑军、黄光伦、莫逵、粟月军、徐晚标、张伟、黎灵有、刘仁龙、蒋思标、李明、兰坤祥等25名(详细信息见附件)长期非法滞留境外重点人员,经多次劝返至今仍未回国。为及时有效劝返非法滞留境外重点人员,现向社会广泛征集以上人员的有效信息,发动群众协助劝返,并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20000元不等。现将有关奖励措施通告如下:
一、凡是能提供上述滞留境外重点人员稳定联系方式、详细住址、工作地点,经县公安局确定并实际联系1个月后,给予提供一次性奖励3000元。(多人提供同一有效信息的,奖励第一位提供人员;提供上述有效信息的人员超过1人的,平分上述奖励)。
二、凡是能稳定联系上述滞留境外重点人员,帮助确定在境外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并提供相关有效凭证的,经县公安局核实,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三、凡是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独立劝返滞留境外重点人员的,按照1人次一次性给予20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独立劝返滞留境外重点人员的,按照1人次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于获奖资格的认定,由县公安局负责核定)。
四、凡是能提供上述滞留境外重点人员违法犯罪相关证据、凭证,经县公安局查实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多人提供同一有效信息的,奖励第一位提供人员;提供上述有效信息的人员超过1人的,平分上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