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最高检: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严惩“一杀多人”特别是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犯罪。

2月26日,最高检: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严惩“一杀多人”特别是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犯罪。 有博主对此表示,仅仅严惩是不够的,只要保证司法公平公正,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正义,那么一大半的“报复社会犯罪” 就会直接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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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境外集团重大头目,最高检五年起诉电诈犯罪21万余人】

【严打境外集团重大头目,最高检五年起诉电诈犯罪21万余人】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诈犯罪7.5万余件21万余人,关联犯罪(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利用网络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33.3万余件55.9万余人。 过去五年,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开展“拔钉”专项缉捕行动,严厉打击境外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开展打击缅北电诈专项行动,向全国28个省份交办督办5.3万名集中遣返人员,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3批13件重大电诈犯罪集团案件;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解决证据完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问题,牵头制发 总结: 近五年 抓了21万个狗推,55.9万个跑分的 声明:素材来源于网络 关注我每天分享精彩的故事 爆料与广告联系:@xw19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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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闻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8起特大跨境电诈犯罪案件

#重磅新闻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8起特大跨境电诈犯罪案件 为进一步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切断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诈骗集团勾结的犯罪链条,根据常态化挂牌督办工作机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坚持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境内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在相关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督办案件均取得显著成效。例如,浙江金华“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团队老板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团队负责人刘某、李某等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有团队总监、团队经理、组长、业务员等37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通过开展执法合作打掉在缅甸北部地区活动的21个诈骗团伙,到案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检察机关已对其中483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积极追赃挽损,追回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刑总额达人民币5167万余元。 (1)江苏无锡“博翔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 (2)江苏盐城“巅峰科技”电信网络诈骗案; (3)浙江嵊州“豪志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 (4)福建泉州“5·27”电信网络诈骗案; (5)福建龙岩、重庆“盛源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案; (6)重庆九龙坡“11·15”电信网络诈骗案; (7)四川泸州“3·21”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 (8)云南怒江“8·09”电信网络诈骗案。 该批案件均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重点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加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有的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的要求,依法从重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内协同犯罪人员。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缉捕、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幕后“金主”和骨干成员,有力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失联导航:@Pyzpp 订阅频道: t.me/+1r5sZ2SHtl8zYmM1 投稿爆料:@PiyanziB 便民信息: 【 狗推交流群 】【 TG中文包 】【 美少女吃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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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告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8起特大跨境电诈犯罪案件

#公安部通告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8起特大跨境电诈犯罪案件 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在相关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督办案件均取得显著成效。例如,浙江金华“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团队老板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团队负责人 #刘某、#李某等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有团队总监、团队经理、组长、业务员等37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通过开展执法合作打掉在缅甸北部地区活动的21个诈骗团伙,到案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检察机关已对其中483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积极追赃挽损,追回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刑总额达人民币5167万余元。 (1)江苏无锡“ #博翔园区” 电信网络诈骗案; (2)江苏盐城“ #巅峰科技” 电信网络诈骗案; (3)浙江嵊州“ #豪志园区” 电信网络诈骗案; (4)福建泉州“5·27”电信网络诈骗案; (5)#福建龙岩、重庆“盛源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案; (6)#重庆九龙坡“11·15”电信网络诈骗案; (7)#四川泸州“3·21”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 (8)#云南怒江“8·09”电信网络诈骗案。 该批案件均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重点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加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有的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缉捕、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幕后“金主”和骨干成员,有力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PS:完了,央视都报道了,这几个园区开始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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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公安部通告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8起特大跨境电诈犯罪案件

#曝光 #公安部通告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8起特大跨境电诈犯罪案件 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在相关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督办案件均取得显著成效。例如,浙江金华“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团队老板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团队负责人刘某、李某等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有团队总监、团队经理、组长、业务员等37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通过开展执法合作打掉在缅甸北部地区活动的21个诈骗团伙,到案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检察机关已对其中483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积极追赃挽损,追回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刑总额达人民币5167万余元。 (1)江苏无锡“博翔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 (2)江苏盐城“巅峰科技”电信网络诈骗案; (3)浙江嵊州“豪志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 (4)福建泉州“5·27”电信网络诈骗案; (5)福建龙岩、重庆“盛源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案; (6)重庆九龙坡“11·15”电信网络诈骗案; (7)四川泸州“3·21”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 (8)云南怒江“8·09”电信网络诈骗案。 该批案件均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重点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加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有的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缉捕、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幕后“金主”和骨干成员,有力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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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检、国家外汇局联合出手: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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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披露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经典案例 #红通在逃人员操控公司非法吸存超50亿元多人获刑

最高检披露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经典案例 #红通在逃人员操控公司非法吸存超50亿元多人获刑 6月10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其中 “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详情披露。该案中,红通在逃人员非法设立公司,以推销养老、旅居等理财产品为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超50亿元 沈某峰为红通在逃人员。 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组织招募周某标、李某等人设立上海裔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裔某集团”)。该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上海、江苏、安徽、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并招揽业务团队,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以此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其中,沈某峰全面负责公司决策并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周某标、李某、霍某珊负责分管公司销售、旅游基地和养老项目;周某桃、徐某、危某香负责带领销售团队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裔某集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 2022年3月28日,检察机关对周某标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年7月29日,公安机关以周某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周某桃、李某、霍某珊、徐某、危某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10月28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周某标等6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2023年12月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某标等人执行 #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 一审宣判后,周某标、周某桃等4人提出上诉,法院裁定准许周某桃撤回上诉,驳回周某标等3人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本案中出逃境外的沈某峰,检察机关已于2022年7月29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4年9月30日,国际刑警组织已对沈某峰发布红色通报。 PS:搞了老百姓十五个亿 最后判得太有力度。 订阅缅北悬赏通缉令↓ t.me/+1QTIvbrLcZRkNjE1 投稿澄清爆料: @aaa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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