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国内的NFT市场中,持有人原则上不得转售NFT获得溢价】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国内的NFT市场中,持有人原则上不得转售NFT获得溢价】6月30日,由中国文化产业协会主办的中国数字文创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举办。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指出,NFT赋予“数字作品”以独特性与唯一性,使其成为“数字艺术品”。围绕NFT艺术品发行和交易形成了一系列的关系,社会各界对于其合法合规的发展十分关注。其中,对于文物的NFT化进行了特别的规定,禁止个人或者组织擅自将文物扫描或者拍摄成NFT数字艺术品。如有必要对文物进行NFT形式文化创作的,应符合《文物法》等法律规定。在NFT的发行和转让中,还存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另外要关注金融风险,目前在国内的NFT市场中,持有人原则上不得转售NFT获得溢价,也无法从平台获得投资性收益回报,因此购买NFT的行为没有融资或者帮助他人融资的目的。但也存在一些NFT平台存在交易乱象,因此要注意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