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集团相关人员及运输人员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报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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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爆料:【突发】终于有人公开控告中储粮!

:【突发】终于有人公开控告中储粮!中储粮集团相关人员及运输人员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报案书报案人:刘书庆,电话:13355415256,犯罪嫌疑人1:邓亦武,系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集团)董事长。犯罪嫌疑人2:中储粮集团下属油脂公司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犯罪嫌疑人3:用油罐车运输食用油的人;一、控告请求: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立案。二、事实和理由:2024年7月2日《新京报》揭露了“罐车煤油食用油混用”的长期潜规则,震惊国人。迟至7月6日,中储粮才通过其官方微博“@中储粮集团”就揭露的问题发文回应。从回应内容看,可谓轻描淡写,没有真正深刻反思,甚至连道歉都没有,其回应给人一种“我已屈尊回应,已算给足尔等面子”的傲慢。偌大的央企肯定设有多名法务,其法务也应当告诉犯罪嫌疑人1此事的严重性,这不是简单做错了,而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以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均符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中储粮集团没有否认它们对此行为是明知的,因为它也无法否认,毕竟运送煤油的石化罐车有明确的标识。中粮集团作为一家央企,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建立,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对其补贴,为了节省一点成本,竟然拿它的“原始股东”,它的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作为代价,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嫌疑人1如果自称对多年的“潜规则”不知情,难以服众,退一步讲,即便他真的不知情,也应该承担玩忽职守罪的刑事责任。至于犯罪嫌疑人2和3,更无法推脱不知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而根据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https://twitter.com/zhihui999/status/181061924286730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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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质检中心成立将提供粮油食品及添加剂检测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大会星期五(7月15日)在北京召开。该公司将面向社会提供粮食、油料及油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等指标参数的检测服务,致力服务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储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邓亦武在会上说,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储粮集团公司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改革创新方面又有了一个新突破,在高质量完成“两个确保(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调得动、供得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又多了一个新利器。报道说,中储粮集团公司按照“机构成体系、检验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目标,对标世界一流粮食质检机构,改革组建“集团质检中心—区域质检中心和关键物流节点质检中心—直属库检验室”三级质检垂直管理体系,成立了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将推动健全完善全流程可追溯粮食质量安全管控,从根本上不断夯实“两个确保基础。发布:2022年7月16日8:3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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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原副总经理徐宝义一审被判刑17年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徐宝义一审被判刑17年。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中国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6月13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徐宝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3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4万新元);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30万1000元。对徐宝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宝义在2006年至2021年间,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上市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程款支付及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379.9489万元。2014年2月至9月,徐宝义担任中国供销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开展名为化肥购销、实为资金借贷的贸易性融资,造成国有公司损失1.01亿余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5年,徐宝义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该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买卖该证券,其中买入证券成交额共计4678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宝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内幕交易罪。鉴于其受贿276万元系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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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读书的时候有一位邻居是跨州做卡车司机的,他主要做的是食品级液体罐运输,他从业不久年薪就接近4万多美元(2000年左右?),我现在还记得,他和我讨论过,和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的是,做食品级车辆运输的薪资比危化品要高(这里指的是一般的化学品,例如柴油,和汽油,不包含特殊化学品)。部分原因是食品级卡车拖罐的清洁频率要远高于化工产品的罐车,他以前经常装的是奶制品和浓缩果汁以及植物榨取的油脂,美国对于食品级卡车的运输有着极其严格的检验标准,不同货物,甚至不同批次的产品为了防止“杂物混淆”或“细菌影响”都要严格的进行清洗。每次运输完毕,为了清洗罐体,他经常要爬到罐子里面去用高压水枪清洗每一个边角,这也是他经常抱怨这份工作他最痛苦的地方。在他看起来,混合转基因大豆油的罐体去装葵花油,即使多混了那么几升也不影响品质。而实际上,在他清洗玩罐体后必须上封条,以接受下一家厂商灌装前严格的检查。甚至食品级的液体罐和化工罐本身就是两种车型,美国的食品级罐体甚至为了“方便清洗”,也没有那种一般化工运输品车辆罐体的挡板(以阻止人员的勿入)。相反其底部,有那种全通阀门以排空整个罐体而方便清洗。美国的化工罐貌似没有这种全通阀,所以理论上是不可能“清洗干净”的。我后来自己查了查,别说食品级罐体和化工罐体不能通用了,美国交通运输委员会,对于化工品的灌装品类都有极其严格的顺序。例如汽油和柴油的先后灌装顺序,清理标准都是完全不同的。在很多意义上来看,这已经不是“大排查”就能够糊弄的过的去的,而是应该要刑事立案的了。中储粮集团这种不痛不痒的声明,已经是让人发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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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原副总经理徐宝义一审被控受贿1380万元人民币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一案星期四(4月6日)一审开庭,他被控受贿1380万元(人民币,约266.73万新元)。据央视新闻报道,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徐宝义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一案。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徐宝义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上市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供销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程款支付及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80.3489万元。案情指,徐宝义在2014年2月至9月担任中国供销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开展名为化肥购销、实为资金借贷的贸易性融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5年,徐宝义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该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买卖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徐宝义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徐宝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徐宝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徐宝义是在去年1月23日落马,6月23日由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7月21日通报被逮捕。同年10月,徐宝义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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