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gedRapistBeatenByMobInIndia据称强奸犯在#印度遭到暴徒殴打#棍刑
π365【女教师玩具化计划】强奸犯的儿子,还是强奸犯?_#内射
6月29日报道,德国女子怒骂强奸犯被判入狱2天,惩罚甚至比强奸犯还重2020年在德国汉堡市,9名年龄在17-21岁之间的男子轮奸了一名未成年女孩,法庭参照96名证人、多名专家的证词和德国青少年法,几乎所有人都逃脱牢狱之灾,只有1名19岁伊朗公民承认罪行后称“哪个男人不想这样”,被判在少年监狱中服刑2年零9个月。此次的“受害”男子也是9名强奸犯之一,由于年龄原因,该男子仅被判缓刑、无需入狱。前段时间,男子的姓名和电话被泄露到网上后,一名德国女子Maja因骂一名强奸犯是“可耻的强奸犯、令人作呕的怪物”而被判处入狱2天。众联全站导航万能超级搜索
强奸犯受到惩罚并被烧伤#血腥TherapistwaspunishedandburnedНасильникнаказанисожжен
片名:住在隔壁的两个人妻强奸犯当然要同时照顾番号:
3月1日,据信阳法院消息:小明(化名)与小红(化名)在大学期间因感情纠葛发生争执,小红向公安局控告被小明强奸,后经公安局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并决定不予立案。2023年9月,小红安排其朋友使用虚拟微博账户,多次在小明现就读的江西某职业学院“超话”中发布帖子,散播小明为强奸犯的不实信息,并引起众多网友围观评论。后小明所在学校以上述事宜严重影响学校声誉为由,对小明进行停学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小红将“强奸犯小明”等不实内容发布在网络公共平台,属于面向不特定对象发布不实的消息,造成其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评价降低,也直接导致原告小明无法正常上学的后果,被告的行为与原告名誉权受损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已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遂判决:小红在“江西某职业学院”微博超话中向小明赔礼道歉,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不得删除;赔偿小明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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