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
中证监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中国证监会表示,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支持不动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证监发文指,试点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而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鼓励境外投资者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中证监指,有自然人投资者的,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基金投资方式也将有一定限制。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可以扩募。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由于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方式、资产收益特征等,与传统股权投资存在较大差异,证监会指导基金业协会,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框架下,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类别,并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中证监去年11月公布,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5项政策措施,包括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等。2023-02-2021: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