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中学生涉嫌杀害同学被刑拘
河北三中学生涉嫌杀害同学被刑拘中国河北省邯郸市三名中学生涉嫌杀害同班同学,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综合《新京报》、澎湃新闻和央广网报道,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某某上星期天(3月10日)下午失联。王某某家属称,王某某的遗体星期一(11日)被发现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涉嫌杀害他的是三名不满14岁的同班同学。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星期三(13日)证实,初中生王某某被杀害属实,公安部门已将三名嫌疑人抓获。肥乡区公安局受访时说,案件正在处理中。当地警方称,三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死者家属希望当局能严惩嫌疑人,法律学者认为,最高检是否核准追诉,将是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根据2020年12月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解释,上述修正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并附加了最高检可核准追诉的条件,意味着只有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案件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经过审判定罪量刑。苏明月说,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当于未成年人监狱)服刑。2024年3月16日8:12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