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通过:加大惩戒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通过:加大惩戒2021年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主要规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和其他防范措施建设,明确了法律责任并加大惩处力度。今年6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入二审。据了解,草案二审稿在预警防范、加大惩处等电信诈骗案的痛点、难点上精准出招。二审稿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新闻媒体单位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相关义务和预警劝阻措施,还在“资金链”治理方面,将涉诈监测治理对象由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拓展到数字人民币钱包、收款条码等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务。两次审议后,人大常委会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有12390位公众提出了28406条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及要求,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等规定。此外,草案还进一步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明确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8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审议。9月2日,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