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散户最快下半年可在发牌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资产
证监会:散户最快下半年可在发牌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资产证监会公布,《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6月1日生效。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暂时未有平台可给予散户投资者买卖虚拟资产,预料在指引生效后,散户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于获发牌的交易平台进行买卖。蔡钟辉强调,若本地虚拟资产平台并非在条例实施前已经运作,或者海外平台在指引实施后仍没有牌照,都不能在香港进行虚拟资产交易业务,亦不能在港宣传推广,否则需负上刑事责任;而现正营运的平台可于条例指引生效后9个月内申请牌照。他又指,获发牌的平台亦需确保其客户有没有透过「翻墙」进行交易,并确保IP地址是否来自不能买卖虚拟资产的地区,强调需要遵守相关地区的规定。金融科技组主管黄乐欣则表示,暂未知有几多间营运商有兴趣申请牌照,她强调,在港没有业务的海外虚拟资产平台,在指引实施后,不能在港招揽香港投资者进行买卖,证监会监察这些平台有没有进行推广,如果有就会执法。2023-05-2318:0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