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指引下周四生效
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指引下周四生效证监会公布,《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6月1日生效,订明多项适用于持牌交易平台的标准及规定,包括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保安。证监会将提供额外指引、实施细节及过渡安排详情。证监会表示,尚未批准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现有大部分公众可接触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不受证监会监管,但欢迎营运者申领牌照,至于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应著手以有序方式结束香港业务。行政总裁梁凤仪强调,香港全面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依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资者保障并管控主要风险,推动业界可持续地发展及支持创新。证监会表示,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的咨询总结共接获152份意见书,绝大多数同意证监会就容许持牌交易平台营运者,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建议,亦普遍欢迎有关建议规定。证监会收到多名回应人士要求厘清建议规定,经考虑后已修改或厘清部分建议规定,并将实施一系列妥善措施以保障零售投资者。证监会将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合作,提醒投资者有关在不受规管平台上投资的风险。2023-05-2316: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