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曲江区法院审理一起“利用虚拟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余万元”的案件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山东威海法院审理虚拟货币非法牟利“跑分”案件】

【山东威海法院审理虚拟货币非法牟利“跑分”案件】9月14日消息,今年4月28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审理通过虚拟货币非法牟利并提供代收款业务(即“跑分”)案件。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鞠某晴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庞某龙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四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据悉,被告人方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招募孙某文、鞠某晴、庞某龙等人,在明知他人买币资金来源可能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通过“金德”平台低买高卖虚拟货币USDT以赚取差价利润。同时,孙某文在明知代收款资金来源可能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指使庞某龙等人办理31张银行卡,通过为“金德”平台提供代收款业务(即“跑分”)进行非法牟利。

封面图片

【纵通科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厦门警方:9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纵通科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厦门警方:9人被采取强制措施】11月29日,厦门思明公安发布关于纵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为依法打击惩治犯罪,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已于2023年11月13日对纵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警方已对总经理张某美等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资金进行追缴、冻结,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追查中。

封面图片

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外逃11年通缉犯从印尼遣送回中国

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外逃11年通缉犯从印尼遣送回中国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今天上午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外逃11年的红色通缉令犯罪嫌疑人刘某龙,从印尼押解回国。新华社报道,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刘某龙涉嫌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以投资为名、高息为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造成巨额经济损失。2013年初,刘某龙潜逃至印尼;同年3月,内蒙古检察院对刘某龙批准逮捕。今年2月,印尼执法部门将刘某龙抓获,随后在中国驻印尼使馆大力支持下,刘某龙最终被遣返回国。2024-03-1414:53:03

封面图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千亿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无期上诉被驳回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千亿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无期上诉被驳回有“网贷教父”之称的中国红岭创投事长周世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逾千亿元人民币等,被判处无期徒刑。广东省法院星期四(5月9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星期四在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天对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平等人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2月7日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世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两年半,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周世平等九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广东省法院审理查明,周世平等人在2009年3月至2021年9月间,利用“红岭创投”平台,以保本付息、高额回报为诱饵,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090亿余元(人民币,下同,约205亿新元)。期间,周世平等人明知公司资金缺口巨大,仍发布虚假标的非法集资,非法募集资金用于归还融资项目到期本息、维持公司运营和个人挥霍,待偿金额总额逾200亿元。广东省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据了解,周世平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金、股权、房产等资产追缴。目前已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周世平继续退赔。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6岁的周世平在2009年3月创立中国网络借贷平台红岭创投,经过四年多的发展成为行业龙头。巅峰时期,红岭平台累计交易规模超4500亿元,遥遥领先于一众竞争者,周世平也因此被称为“网贷教父”。2024年5月9日3:06PM

封面图片

【最高法:增加虚拟币交易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增加网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和养老领域多种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

封面图片

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冯翔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冯翔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海一中法院官微消息,12月2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冯翔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对冯翔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