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6月份及7月份房屋税缴纳期限至8月1日#财政局财政局提醒房屋税纳税人,如2021年度房屋税征税凭单上所载之缴纳月份为6月,最后之缴纳期限延至8月1日止。另通知2021年度房屋税征税凭单上所载之缴纳月份为7月,最后缴纳期限亦至8月1日止。为配合特区政府抗疫措施,减少人员在社区流动,纳税人应尽量使用电子方式缴税。扫瞄税单上二维码,线上直接交税...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GbJxxhw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