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镇中女孩与一起“聚众淫乱案”
14岁镇中女孩与一起“聚众淫乱案”当地警方最初认定案件性质为“聚众淫乱”,后又更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两名涉案男子在羁押期满后获释,检方未予批捕,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地警方先后两次向县检察院申请报捕,均被驳回。随后警方向驻马店市检察院提请复核。5月23日,新蔡县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有些事实还没有查清,还涉及其他案件。“待警方查清后再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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