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安处罚法不再使用“伤害民族感情”表述
中国治安处罚法不再使用“伤害民族感情”表述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不再使用“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主观色彩较强的表述。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星期二(6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沈春耀介绍,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中关于“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主观色彩较强,各有各的理解,其含义在立法上不易界定、在执法中不易把握,担心执法中会损害公众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生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执法需要,此次审议的修订草案不再使用此表述。中国治安处罚法去年9月关于“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条规出炉后,互联网上一度哗然,许多中国高校的法学教授也公开撰文,呼吁官方慎重修法。2024年6月26日2:03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