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裁定一男子因精神紊乱自杀并向医管局提建议
死因庭裁定一男子因精神紊乱自杀并向医管局提建议一名患有抑郁症的58岁聋哑男子,2020年4月入住葵涌医院,留院半个月后获准出院,翌日堕楼身亡,死因庭展开研讯,陪审团今日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死者因精神紊乱杀死自己,并向医管局提出建议。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总结时表示,法医判断死者有多处骨折,死因是由高处堕下致身体多处受伤,死者的女儿、胞妹及主诊医生均指出,死者入院原因是关于经济问题,根据主诊医生的证供,死者出院时情况稳定,专家证人亦同意无原因强制死者留院,陪审团要考虑死者至翌日堕楼前期间,有否事件发生。陪审团建议医管局,所有病人入院时应至少提供一个紧急联络人作更新之用;在处理自杀风险评估表等表格时,亦增设评估时间,以便护士跟进。死者的胞妹散庭后表示,尊重和接受陪审团建议,但认为有很多不足地方和漏洞缺失,陪审团一致裁决的结果清晰显示死者在精神紊乱下不适合出院,质疑院方有很大责任。医管局回应说,事发后一直与家属保持沟通及提供所需协助,并再次向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又指葵涌医院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有特殊沟通需要病人住院及出院时的支援,包括建立识别特殊沟通需要患者的机制,在病人评估表加入传译服务的选项等,亦会研究把有关措施陆续推展至其他医院,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当局之后会跟进死因庭的建议。2023-07-1821: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