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国安法指定法官留恐吓字句 缺席聆讯下被判囚
男子对国安法指定法官留恐吓字句缺席聆讯下被判囚一名男子多年前在社交网页留下针对国安法指定法官的恐吓字句,违反禁制令,藐视法庭,男子早前已经离开本港,法庭发出拘捕令,高等法院今日在他缺席聆讯下,将他判囚4个月,并下令男子向律政司支付讼费。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3年前接获恐吓电话,被告事后在社交平台两个专页帖文留下恐吓字句,法庭及后颁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网上散播煽动暴力言论。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指出,被告两度为了发泄而故意留言让公众查阅,煽动行为极其严重,明显违反禁制令,构成藐视法庭,被告故意在传媒广泛报道后,在两个拥有逾千成员的社交专页上留言,煽动甚至驱使他人采取行动,是严重侮辱及挑战司法行政。案情指,总裁判官办公室在2020年12月3日接获恐吓来电,被告张志豪两日后,分别在两个社交专页留下恐吓字句,两则帖文分别有843人回应及226人留言。被告2021年3月被捕,警诫下承认曾主动发布涉案两则留言,但辩称是出于愤怒及一时冲动,实际上没有任何意图伤害苏惠德与他的家人,被告其后弃保潜逃,同年9月离港。2023-08-1418:17: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