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起诉小米专利侵权 国知局已受理

华为起诉小米专利侵权国知局已受理公告显示,2023年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请求人华为提出的被请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项中国专利的案件,分别为:国知保裁字〔2023〕1号:专利号ZL201110269715.3,发明名称“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国知保裁字〔2023〕2号:专利号ZL201010137731.2,发明名称“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国知保裁字〔2023〕3号:专利号ZL201380073251.6,发明名称“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国知保裁字〔2023〕4号:专利号ZL201810188201.7,发明名称“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据业界分析,1号和2号案件可能涉及4G/LTE技术,属于标准必要专利(SEP)纠纷。3号和4号案件涉及手机照相和解锁技术,属于非SEP专利纠纷。...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47027.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470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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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对华为四项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7月21日口审

小米对华为四项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7月21日口审包括:接收用户点亮移动终端屏幕的指令,点亮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在锁屏状态下,从所述移动终端存储的本地图片中调用第一图片替换预设锁屏背景,其中,所述第一图片由用户下载或拍摄得到,或者由服务器根据用户的喜好推送给所述移动终端。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采用本发明,可实现在锁屏状态下锁屏背景的自动切换,用户只要点亮屏幕即可以看到新的锁屏背景,从而提高了锁屏背景的变化性以及切换效率,提升了用户对锁屏的新鲜感。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该专利之外,小米还对华为发起了其他三项专利的有效申请,分别是:国知保裁字〔2023〕1号:专利号ZL201110269715.3,发明名称“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国知保裁字〔2023〕2号:专利号ZL201010137731.2,发明名称“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国知保裁字〔2023〕3号:专利号ZL201380073251.6,发明名称“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据了解,专利口审是发明诉讼中的一种方式,无效方和被无效方在法庭上口头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自己专利有效的理由。具体的来说是无效方向被无效方提出要无效其专利,而启动无效诉讼程序。被无效方则做出答辩的行为,该行为是通过双方代表在法庭陈述辩论来实现的。...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68869.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688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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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对华为一项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

小米对华为一项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根据今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报第02版刊发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公告》信息显示,2023年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华为公司提出的被请求人小米公司侵犯其四项中国专利的案件。从披露的内容来看,本次涉及纠纷的四个专利分别为:国知保裁字〔2023〕1号:专利号ZL201110269715.3,发明名称“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国知保裁字〔2023〕2号:专利号ZL201010137731.2,发明名称“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国知保裁字〔2023〕3号:专利号ZL201380073251.6,发明名称“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国知保裁字〔2023〕4号:专利号ZL201810188201.7,发明名称“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对此,小米公司当时回应称:“双方就专利许可在积极谈判;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调解。通过第三方的调解机制解决许可问题是行业惯例,华为和小米双方均认为知识产权许可和合作有利于促进创新和公众利益,并认为调解是帮助达成许可的一种有效渠道。双方在继续积极谈判的同时,寻求利用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协助双方达成协议。”资料显示,华为专利ZL201380073251.6申请日期是2013年12月13日,该专利公开了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和终端。而目前智能手机上基本都支持全景图像拍摄。对于小米来说,面对华为起诉其专利侵权诉讼,解决方案主要就三种:1、想办法证明自己没有侵犯对方专利;2、支付专利使用费,获得对方的专利使用授权;3、申请宣告对方专利无效,而对方专利如果被确认无效,那么小米自然就不存在侵犯其专利。因此,小米选择申请宣告华为该专利无效也属于是业内的常规操作,但是能否获得成功就不好说了。目前小米官方尚未对此消息进行回应。根据小米集团去年底对外发布的首部知识产权白皮书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小米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的专利超过2.9万项,覆盖全球60多个国家或地区。其中5G标准专利声明份额全球排名第13位。小米技术研发进入12个科技领域,包括5G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同时基于智能制造,进入机器人、无人工厂、智能电动汽车等,总体细分领域达98项。其中,小米在MIUI系统及软件功能领域,全球范围内拥有专利超过7700项。同期,小米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影像技术专利超1000余项,在人工智能领域拥有专利1200余项,在手机充电技术领域拥有专利700余项,包括底层电路架构、安全管理、传输优化等多个方面。相比之下,华为在专利上的积累更深,研发投入也是常年居高不下。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华为在全球范围内的发明专利累计申请量已经超过20万件,累计授权量超过11万件,PCT专利申请量超过6万件,连续五年位居全球第一。2022年华为PCT专利申请数达7689件,是第二名专利申请数量的1.8倍,从2017-2022年国际专利申请人排名连续六年蝉联第一。在研发投入方面,2022年,华为研发费用支出为1615亿元,占全年收入的25.1%。十年累计投入的研发费用超过9773亿元。...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57767.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57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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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掐架”华为 发起专利无效请求: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米“掐架”华为发起专利无效请求:到底发生了什么?1、这四项专利是什么?据悉,小米发起无效请求的这个“ZL201810188201.7”专利的名称为“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锁屏方法。包括:接收用户点亮移动终端屏幕的指令,点亮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在锁屏状态下,从所述移动终端存储的本地图片中调用第一图片替换预设锁屏背景,其中,所述第一图片由用户下载或拍摄得到,或者由服务器根据用户的喜好推送给所述移动终端。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采用本发明,可实现在锁屏状态下锁屏背景的自动切换,用户只要点亮屏幕即可以看到新的锁屏背景,从而提高了锁屏背景的变化性以及切换效率,提升了用户对锁屏的新鲜感。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该专利之外,小米还对华为发起了其他三项专利的有效申请,分别是:国知保裁字〔2023〕1号:专利号ZL201110269715.3,发明名称“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国知保裁字〔2023〕2号:专利号ZL201010137731.2,发明名称“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国知保裁字〔2023〕3号:专利号ZL201380073251.6,发明名称“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从专利内容来看,1号和2号案件涉及4G/LTE技术,属于标准必要专利SEP。另外两个案件涉及手机照相和解锁技术,属于非SEP专利。在去年的2022世界设计之都大会开幕式上,华为余承东就因为专利侵权问题吐槽:“在很多行业,尤其中国的一些企业,他们在抄袭我们的设计。包括我们的一些专利,大家用了也不给我们付专利费,直接用,然后还讲成是他们自己的专利,甚至有些东西是直接抄。”2、专利口审是什么?小米对华为专利“ZL201810188201.7”发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将于7月21日口审。据了解,专利口审是发明诉讼中的一种方式,无效方和被无效方在法庭上口头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自己专利有效的理由。具体的来说是无效方向被无效方提出要无效其专利,而启动无效诉讼程序。被无效方则做出答辩的行为,该行为是通过双方代表在法庭陈述辩论来实现的。在去年的2022世界设计之都大会开幕式上,华为余承东就因为专利侵权问题吐槽:“在很多行业,尤其中国的一些企业,他们在抄袭我们的设计。包括我们的一些专利,大家用了也不给我们付专利费,直接用,然后还讲成是他们自己的专利,甚至有些东西是直接抄。”3、这是小米的反击其实,小米对华为四项专利发起的无效宣告请求,是小米的反击。因为此前华为指控小米侵犯这四项专利。今年2月,中国知识产权报曾发布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公告。当时公告显示,华为提出小米侵犯其专利,涉案专利正是这四项:1、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ZL201110269715.3);2、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专利号:ZL201010137731.2);3、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专利号:ZL201380073251.6)4、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专利号:ZL201810188201.7)。对此,小米方面当时回应称:“双方就专利许可在积极谈判;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调解,通过第三方的调解机制解决许可问题是行业惯例;华为和小米双方均认为知识产权许可和合作有利于促进创新和公众利益,并认为调解是帮助达成许可的一种有效渠道。双方在继续积极谈判的同时,寻求利用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协助双方达成协议。”不过华为方面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正因为先期谈判无果,小米这才起诉专利无效。4、华为为何要在此时发起专利战?华为起诉小米侵权、小米提出专利无效请求,这都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不能用谁对谁错来简单评判。不过要注意的是时间点问题。其中1号和2号是4GLTE的标准必要专利,谁也绕不过去,必须要给华为专利费。2016年华为就拿这两个专利起诉过三星,最终胜诉。那为何7年后的今天才开始起诉小米呢?可能与华为手机处境不同往昔有关,2018年前后,华为手机如日中天,甚至一度超越苹果成为全球第二大手机厂商。那时面对第一大手机厂商三星,华为起诉其侵权就有种“勇士单挑大龙”的味道。但如果那时对国内手机厂商出手,虽然法律上毫无问题,但可能会遭到缺乏大厂格局的质疑。而被制裁后,华为手机一落千丈,自身都岌岌可危,这时再想起收点专利费的营收手段,也无可厚非。在去年的2022世界设计之都大会开幕式上,华为余承东就因为专利侵权问题吐槽:“在很多行业,尤其中国的一些企业,他们在抄袭我们的设计。包括我们的一些专利,大家用了也不给我们付专利费,直接用,然后还讲成是他们自己的专利,甚至有些东西是直接抄。”目前,华为诉小米专利侵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小米对华为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也将进行口审。而后续案件进展,有可能导致国内手机格局的震荡,我们拭目以待。...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69109.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691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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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发起对华为全景拍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近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显示,小米近期对华为专利“ZL201380073251.6”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的名称为“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华为起诉小米专利侵权的消息引发热议,而本次小米发起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也正是此前华为公司提出的被请求人小米公司侵犯其四项中国专利中的其中一件。此前针对华为起诉专利侵权,小米回应称:双方就专利许可在积极谈判...通过第三方的调解机制解决许可问题是行业惯例,华为和小米双方均认为知识产权许可和合作有利于促进创新和公众利益,并认为调解是帮助达成许可的一种有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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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以专利侵权起诉亚马逊等七家公司

华为以专利侵权起诉亚马逊等七家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日前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起诉包括亚马逊公司在内的七家公司,目前案件已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综合《姑苏晚报》和“IT之家”报道,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项开庭公告,案由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被告是亚马逊公司、亚马逊服务公司、亚马逊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仁宝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等,案件将于12月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仁宝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笔记本电脑制造商之一,为惠普、戴尔等巨头组装产品,并在昆山、南京等城市拥有代工厂。由于“仁宝公司”在此次发明专利权纠纷中位列被告方,有业内人士推测,华为此次诉讼,可能与墨水屏等相关产品有关。这也是消费电子领域华为与亚马逊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的产品。报道称,此案正在进行形式审查,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法院正在对案件管辖权进行审查。同时,由于此案涉及境外企业,应诉材料送达也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天眼查App”指出的首次开庭日期为12月8日的说法并不准确。目前第一次开庭日期尚未确定,相关案件情况暂不对外披露。截至2021年底,华为在全球共持有有效授权专利4万5000余件,90%以上专利为发明专利。另外,华为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2021年度专利授权量均排名第一,在美国专利商标局2021年度专利授权量位居第五。发布:2022年10月27日2: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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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普源精电: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普源精电2月19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决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一种矢量网络的测量装置及其测量方法(ZL201810016261.0)被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公司为无效宣告请求人。2023年7月,公司针对上述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2024年2月7日,公司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发明专利“一种矢量网络的测量装置及其测量方法(ZL201810016261.0)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因其全部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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