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中的“家暴之惑”:两名贵州妇女为逃离家暴走上“重婚之路”,为何需承担刑责】
【裁判文书中的“家暴之惑”:两名贵州妇女为逃离家暴走上“重婚之路”,为何需承担刑责】2022年的3月和5月,67岁的贵州女子杨某和47岁的潘某英因触犯重婚罪被贵州三穗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两位来自贵州农村的女性,都因为家暴逃离了上一段婚姻。但是,二人都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离家而走。二十多年以后,她们因为重婚承担了刑责。两位女子的文化程度都很低,一个小学文化,一个半文盲。因为缺乏法律常识,而不知如何解决婚姻中的家暴。她们以为逃离可以让生活重启,却未曾预见20多年的平静生活之后,仍然需要为重婚罪“买单”。二人未提起上诉,已服刑。公诉机关曾提出对上述两位犯重婚罪的妇女实行缓刑,审判机关以适用缓刑具有再犯的危险为由,不予采纳此量刑。近日,上海市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玉霞对红星新闻记者说:“为了避免重婚罪犯再犯而不予缓刑,可能不如进行法制教育、协助解除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来得有益。”【网评】虽然你被男人打的死去活来的时候,法律没有出现;但是你终于逃脱,靠自己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之后,法律就出现了!【网评】不判缓刑是怕她们再犯这个理由……【网评】家暴男毫发无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