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男在台被电死获赔偿 法官称「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
大陆男在台被电死获赔偿法官称「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据台媒报道,近日一宗大陆人在台湾被路灯电死获「国家赔偿」的判决引发争议,因当地「国家赔偿」只适用于中华民国(台湾)国民或跟台湾有互惠待遇的外国国民,但当地法官称「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故被害人可获赔偿。台湾陆委会迅速发布新闻稿称根据当地国籍法、入出国及移民法,受害人并非中华民国国民,适用国家赔偿法一节恐有误会。当地有关部门亦主张被害人为中国人,不适用国赔法。有当地作家评论称中华民国宪法至今仍然维持一中架构(注:据中华民国宪法,港澳与大陆地区同属中华民国),是让中华民国司法人员得以在系讼案件中做文章、做出「有利于中国人的判决」的「最大后盾」。原文链接《联合新闻网》《Rti中央广播电台》《自由评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