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全文共17条,主要内容包括:在适用原则方面,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除适用本规则外,还需参照适用《重组办法》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规定,并适用《可转债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在发行条件方面,以援引上位法的方式,明确发行定向可转债实施重组需同时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转股股份来源于回购的除外)等多重条件;在定价和锁定方面,按照“同样情况同等处理”的原则,参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和实践做法,就作为支付工具的定向可转债的定价机制、限售期限等作出规定;在权益计算方面,明确在认定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等情形时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数量及比例的计算方式。此外,根据《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上市公司可单独以定向可转债作为支付工具,自行决定重组交易对价全部由定向可转债支付或者搭配部分股份、现金支付。(证监会网站)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则》共1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以援引上位法的方式,明确发行定向可转债实施重组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是按照“同样情况同等处理”的原则,参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就作为支付工具的定向可转债的定价机制、限售期限等作出规定;三是明确作为支付工具的定向可转债在转让、转股等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四是明确在认定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等情形时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数量及比例的计算方式。此外,根据《规则》,上市公司可单独以定向可转债作为支付工具,自行决定重组交易对价全部由定向可转债支付或者搭配部分股份、现金支付。(证监会网站)

封面图片

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

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证监会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引导交易各方在市场化协商基础上合理确定交易作价。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优化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研究对优质大市值公司重组快速审核。加强对重组上市监管力度,进一步削减“壳”价值。

封面图片

【证监会:出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

【证监会:出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沪深交易所正在研究完善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要大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机制,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记者获悉,围绕上述任务目标,后续证监会将出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沪深交易所正在研究完善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中证报)

封面图片

证监会: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 提升产业协同效应

证监会: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其中提到,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着眼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支付工具,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封面图片

证监会:加强对重组上市监管力度 进一步削减 “壳” 价值

证监会:加强对重组上市监管力度进一步削减“壳”价值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到,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引导交易各方在市场化协商基础上合理确定交易作价。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优化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研究对优质大市值公司重组快速审核。加强对重组上市监管力度,进一步削减“壳”价值。

封面图片

据不完全统计,11月以来,超过20家A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此外,超过10家A股公司终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金融智库

据不完全统计,11月以来,超过20家A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此外,超过10家A股公司终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表示:“在目前的行情下,未来终止定增和可转债发行的公司会进一步增加,融资难度和成本上升会使得相关上市公司重新考虑定增和可转债计划。”有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终止定增和可转债发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余丰慧认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计划受阻,会影响其发展速度和扩张计划。但相关上市公司可以寻求其他融资渠道,或者调整发展战略,以适应市场变化。(中证报)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