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银来系” 集资诈骗案,两人获无期徒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银来系”集资诈骗案,两人获无期徒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银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来集团)、被告人蒲晓东、夏小平、唐罡、奚志群集资诈骗案,对银来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对蒲晓东、夏小平均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唐罡、奚志群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及十一年,均并处罚金四百万元。前情提要: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银来集团通过虚构或放大应收债权、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与盈利能力等形式,虚假包装“易收益”“企来贷”“小袋金服”及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累计非法募集资金143亿余元,至案发共造成7,7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36亿余元。前述所募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投资人本息、集团运营支出及随意投资等。频道:@TestFligh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