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阶段性调整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不变市发展改革委11月28日对外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上海市发改委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

封面图片

上海市发改委: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

上海市发改委: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根据《关于完善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封面图片

佛山市:拟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联动机制

佛山市:拟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联动机制佛山市起草了《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显示,联动条件中气源变动幅度修改为4%。受市场价格影响,目前佛山市气源价格相较2019年已大幅上涨,结合佛山市实际,为合理疏导气源价格,拟将联动幅度修改为4%,联动金额与之前基本保持一致。同时,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非居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基准价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等,对联动公式进行修改完善。

封面图片

深圳:联动调整本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联动调整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联动调整后,市管道

封面图片

广东佛山拟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联动机制广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

封面图片

北京今冬居民用能价格不变 非居民用气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

北京今冬居民用能价格不变非居民用气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2024年3月16日取消上浮。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