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REITs 持有份额在性质上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证监会:REITs持有份额在性质上属于权益工具投资对近期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会计问题进行梳理后,证监会今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会计类第4号》,其中,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对于并表原始权益人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将基础设施REITs其他方持有的份额列报为负债还是权益,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证监会认为,如发行人已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说明前述分配、终止上市和扩募延期安排,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判断为金融负债的约定,则发行人不存在不可避免的支付义务,并表原始权益人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将基础设施REITs其他方持有的份额列报为权益。因此,从基础设施REITs其他投资方的会计处理角度看,其持有的份额在性质上属于权益工具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