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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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物流便利性,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的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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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物流便利性,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的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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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完善国际标准跟踪转化工作机制,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加强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智能网联汽车、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等重点领域标准外文版编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帮助企业降低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进一步发挥《出口商品技术指南》作用,优化国内国际标准服务。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加强标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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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在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推动商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内外贸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带动更多传统产业组团出海。引导产业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梯度转移,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持边境地区特色产业更好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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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打通“堵点”加快内外贸一体化体系建设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明确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本次会议强调,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调整完善国内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衔接、监管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要聚焦企业需求和市场反馈及时优化政策,切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早在2021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就提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内外贸一体化再次进行部署,充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这一领域还存在一些“关键堵点”需要解决。(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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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国务院晚上发文,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受到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影响的企业加大帮扶纾困力度,支持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文件指出,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投向领域及项目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服务能力,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帐户体系试点范围;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及银行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供外汇结算服务。文件亦要求赋予试点地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加快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复制推广一批创新及典型案例。在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群,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内外贸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带动更多传统产业组团出海。同时,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支持港澳企业拓展内地市场;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推动内地及港澳地区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及结果互信互认,推进「湾区认证」;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采信范围。文件提到,加大中国品牌海外宣传力度,鼓励老字号走向国际市场;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2023-12-112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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