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修改程序 欲加快对大型科技公司的隐私调查
欧盟委员会修改程序欲加快对大型科技公司的隐私调查批评人士指出,隐私调查耗时过长,罚款太低,无法阻止大型科技公司侵犯隐私,因此削弱了2018年生效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目标。鉴于全球许多最大的科技公司都设在爱尔兰,因此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DPC)是欧盟的主要监管机构。但该机构的罚款也招致了同行的批评,一些人认为罚款过低。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些程序方面的协调统一将有利于及时完成调查,并为个人提供快速补救措施。”新规要求,主要的隐私监管机构与同行分享关键问题概要,允许他们在早期阶段提供反馈,并为跨境合作和解决争议共同设定最后期限。投诉人在其投诉被完全或部分驳回的情况下有权发表意见;监管机构决定调查该投诉时,投诉人也有权适当参与其中。新规定还赋予了被调查公司在调查过程的关键阶段发表意见和查阅档案的权利。曾对Meta和谷歌提出投诉的隐私活动家MaxSchrems对欧盟委员会的新规定提出了批评。他表示:“欧盟委员会的提议似乎在技术上和实质上都存在缺陷,它不是确保公民现有的权利的实施,而是剥夺了这些权利。”科技游说团体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Computer&CommunicationsIndustryAssociation)表示,在公司上诉的权利和在现实的时间范围内获得公平听证的权利方面,这些规定存在不足。...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69055.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690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