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

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显示,在三江新区主城区(白沙湾街道、沙坪街道、双城街道)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与补贴活动的在售楼盘),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有效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文件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借机涨价,哄抬房地产市场价格,也不得借机大幅降价,扰乱房地产市场。凡有哄抬房价和大幅降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强制退出购房补贴并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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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四川省泸州市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发放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提出,泸州将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泸州市农村户籍人员、非泸州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包括专科和本科)毕业生,以及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按照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的2%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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