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中国重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重工公告,12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中国重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多计利润10711.29万元,2020年少计利润12200万元。上述事项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姚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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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奥联电子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光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薛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奥联光能总经理胥明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傅宗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并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蒋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经查,公司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过往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夸大了胥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具有较大的误导性,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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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荣联科技公告,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荣联科技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时任总经理张彤、时任财务总监鞠海涛对荣联科技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未勤勉尽责。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荣联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王东辉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对张彤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对鞠海涛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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