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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余姚市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据细则,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余姚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首次签约时间为准。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买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用房价款),最高不超过4万元。(澎湃新闻)
绍兴越城区购房贷款财政贴息15%据绍兴发布,绍兴越城区对于采用商业贷款方式在绍兴市越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给予贴息支持。凡在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越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贴息标准为购房户实际支付商业贷款第一年利息额的15%。该政策坚持“先还款、再申请、后补贴”的原则,以实际购房人个人为申领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单位企业不认定为申请人。购房贷款贴息受理截止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李建(化名)是中部省份一开发区财政部门的负责人,他今年干的一件事情是清理区内的空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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