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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10.6455%股份新华文轩(601811)6月14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通知,拟将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所持有的新华文轩1.31亿股国有股份(占新华文轩总股本的10.6455%)无偿划转予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文投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比例变更为39.8450%,四川文投集团持股比例变更为18.5547%,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暨第一大股东,公司实控人及治理结构不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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