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减少资金大进大出造成资本市场波动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减少资金大进大出造成资本市场波动“要完成机构监管目标,有必要整合现有资源,在总局和派出机构之间实现合理分工,逐步打造总局‘管大事’和派出机构‘管日常’的监管格局,强化上下联动,发挥监管合力。”金融监管总局资管机构监管司12月27日刊文指出。根据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资管司为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内设部门,工作职责包括:承担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在原银保监会的内设机构中,这些职能分散在信托监管部、创新业务监管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等部门。“资管司成立后,围绕如何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党委决策部署,迅速开展调查研究,先后组织召开理财公司座谈会和保险资管公司座谈会,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和风险情况,一方面抓紧梳理制度堵点,致力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加快弥补制度短板,确保监管全覆盖。”资管司在文中表示。(券商中国)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减少资金大进大出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减少资金大进大出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表示,要充分利用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稳健投资的特点,为实体企业发展提供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减少资金大进大出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当局表示,在继续运用好传统监管手段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管数字化建设提升对各类资管产品之间的穿透水平,防止监管套利及隐藏风险。当局又提到,将统筹传统监管手段与金融科技应用,运用好数据化监管手段。2023-12-2810:02:20

封面图片

【金融监管总局公司治理司: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推进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

【金融监管总局公司治理司: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推进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金融监管总局公司治理司发表专栏文章《公司治理司: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文章指出,紧抓公司治理“牛鼻子”。强化公司治理领域问题整改督导力度,推动形成“#风险预警—问题整改—早期干预”的工作闭环。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推进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严肃市场纪律。防范化解保险集团特有风险。督促保险集团加强保险主业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避免业务端盲目激进扩张,防范利差损和信保等重点业务风险。定期开展保险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现场评估,切实加强资本约束。强化聚焦主业的经营导向,加强非保险子公司和重大股权投资管理。加强集团风险管控,通过风险传染专项审计查摆问题,防范内部风险传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号)

封面图片

李明肖履新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

李明肖履新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12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2024年新闻发言人名录。根据名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目前的新闻发言人共4位,分别为办公厅主任向东、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法规司司长綦相、统计与风险监测司一级巡视员刘志清。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已更新相关新闻发言人名单。根据名单披露,此前任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李明肖,目前已履新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北京商报)

封面图片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稳步推进上海再保险 “国际板” 建设 支持中资保险公司有序布局境外市场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稳步推进上海再保险“国际板”建设支持中资保险公司有序布局境外市场日前,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财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财险业以企财险、车险、工程险、责任险、家财险等多险种,为经济社会民生全面提供保险保障功能,起着“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下一步,财险司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促进改革开放。扎实推进车险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上海再保险“国际板”建设。支持合格外资保险机构持续进入中国财险市场,支持中资保险公司有序布局境外市场。(金融时报)

封面图片

中国金监总局“三定”方案出炉 增设科技监管等司局

中国金监总局“三定”方案出炉增设科技监管等司局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揭牌五个多月后,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出炉。中国机构编制网星期五(11月10日)晚间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三定”方案自2023年10月29日起施行。人员配置方面,国家金监总局机关行政编制910名。领导班子延续了此前银保监会“一正四副”的配置,设局长一名,副局长四名;同时还包括司局级领导职数114名。据证券时报报道,对比原银保监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次金融监管总局机关行政编制减少15名,但司局级领导职数增加了七名。方案显示,金监总局设有27个正司局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司、法规司、统计与风险监测司、科技监管司、公司治理监管司、普惠金融司、金融机构准入司、大型银行监管司、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司、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财产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人身保险监管司、资管机构监管司、非银机构监管司、银行机构检查局、保险和非银机构检查局、机构恢复与处置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稽查局、行政处罚局、内审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教育司(党委组织部)、财务会计司、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相较原银保监会内设机构设置,金监总局正司局级内设机构有新设也有撤销,例如,取消保险中介监管部、创新业务监管部、信托监管部等,相关职能也划入了其他部门。科技监管司、金融机构准入司、资管机构监管司、机构恢复与处置司、稽查局、行政处罚局、内审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则为机构改革后新设立部门。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今年3月出炉,在原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金融监管总局,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穿透式监管”等各项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等。今年5月18日,金监总局正式揭牌;7月20日,金监总局31家省级监管局和五家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以及306家地市监管分局统一挂牌。2023年11月11日2:55PM

封面图片

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立法层面,面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快立法进程,提高金融法律体

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立法层面,面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快立法进程,提高金融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操作性、时代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修法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行政法规正在抓紧起草和修订,更好地适应了金融发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释放出强监管、严监管的信号。推动企业破产法、刑法修改中完善与金融业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升法律体系的协同性和有效性。我们将加快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重点解决股东监管依据不足、风险处置机制不完善、行政处罚力度偏低等问题,力争“一揽子”补齐法律制度短板。(中国金融新闻网)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