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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应为煤矿配备专职矿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就日前公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解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煤矿是传统高危领域,当前,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养不高问题已成为安全生产最大“短板”。《条例》明确了煤矿上级企业的职责,要求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定期对所属煤矿进行安全检查,从法规上第一次明确了煤矿企业和煤矿的关系。煤矿企业应为煤矿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门灾害防治机构,真正让“明白人”开矿办矿。(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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