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革命旧址周边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历史格局和环境风貌
国家文物局:革命旧址周边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历史格局和环境风貌国家文物局官微消息,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其中明确,革命旧址周边纪念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应遵守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规定,呼应旧址主题和风格,烘托庄严肃穆的历史氛围,严控体量规模,不得喧宾夺主,杜绝以纪念之名搞大拆大建和建造大广场、大绿地、大水体,不得娱乐化、庸俗化、过度商业化。革命旧址周边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历史格局和环境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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