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自愿承诺 3 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方光电: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3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四方光电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佑辉科技、5%以上股东丝清源科技自愿作出如下承诺:自2024年2月19日起未来36个月内(2024年2月19日至2027年2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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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控股股东及部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新风光:控股股东及部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新风光公告于2024年2月5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股东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通知》,董事、总经理胡顺全,董事、副总经理何昭成,董事、财务总监邵亮,副总经理王传雨、安守冰、秦显盛、马云生,总工程师尹彭飞,董事会秘书侯磊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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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新强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新强联公告,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自愿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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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生物: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东方生物: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东方生物公告,2023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安吉福浪莱”)、FangsHoldingsLimitedLiabilityCompany(简称“方氏控股”)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东方生物股票的承诺函》。东方生物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方氏控股自愿承诺:“即日起18个月内(即2023年12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所直接持有的东方生物的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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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联泓新科: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联泓新科公告,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联泓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科控股”)出具的《关于所持联泓新科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联泓集团、国科控股承诺如下:自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不减持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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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控股股东、实控人自愿承诺 18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春晖智控:控股股东、实控人自愿承诺18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广宇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广宇自愿承诺:自告知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半,即18个月内(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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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控股股东自愿承诺 12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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