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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