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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控股股东、实控人自愿承诺18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广宇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广宇自愿承诺:自告知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半,即18个月内(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恒帅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恒帅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帅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国梅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恒帅股份的函》,恒帅投资及俞国梅自愿承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东方生物: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东方生物公告,2023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安吉福浪莱”)、FangsHoldingsLimitedLiabilityCompany(简称“方氏控股”)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东方生物股票的承诺函》。东方生物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方氏控股自愿承诺:“即日起18个月内(即2023年12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所直接持有的东方生物的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洁美科技:实控人方隽云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洁美科技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隽云自愿承诺,自2024年7月19日(方隽云持有的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届满日后)起12个月内(2024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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