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罚款设定更加科学,罚款实施更加规范,罚款监督更加有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设定罚款要符合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规范的立法目的,一般要明确罚款数额,科学采用数额罚、倍数(比例)罚等方法。规定处以一定幅度的罚款时,除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等情形外,罚款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超过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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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颁布罚款设定权限:不得随意顶格或高额罚款

中国官方颁布罚款设定权限:不得随意顶格或高额罚款中国官方发布罚款设定权限,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系统规范,要求科学设定罚款,规范罚款实施,任何行政机关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等。据中国政府网星期一(2月19日)消息,中国国务院当天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在罚款设定方面,意见要求政府立法严守罚款设定权限,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合理确定罚款数额,规定处以一定幅度的罚款时,罚款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超过10倍。意见提出,要定期评估清理罚款规定,并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国务院决定取消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设定的罚款事项的,自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在执法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似的案件,要确保罚款裁量尺度符合法定要求,避免类案不同罚。严禁逐利罚款,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此外,意见还要求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今年12月底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2024年2月21日7:5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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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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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要依法科学行使罚款设定权。政府立法要严守罚款设定权限,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新设罚款和确定罚款数额时,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避免失衡;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合理确定罚款数额,规定处以一定幅度的罚款时,罚款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超过10倍。定期评估清理罚款规定,重点评估设定时间较早、罚款数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罚款规定。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国务院决定取消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设定的罚款事项的,自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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