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 14 年、罚金 500 万元,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4年、罚金500万元,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受贿案一审宣判2月26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宋太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宋太平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宋太平利用担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河北省保定市委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3月至2021年3月,宋太平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49万余元。(央视新闻)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