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规定成为焦点。快递物流专家、贯铄资本CEO赵小敏表示,送货上门难源于过去十多年中快递业务量爆发式增长,快递费、商业模式和价格战等多重因素交织,形成了系统性问题,且快递员、网点和总部之间的关系逐渐紧张,矛盾焦点从末端转移到快递员和用户之间。现在企业亟须回归本源,改变经营方式,尊重市场和客户。(证券日报)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来看,《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澎湃)

封面图片

新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公布 未经同意快递擅自放快递箱、驿站 最高罚3万

新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公布未经同意快递擅自放快递箱、驿站最高罚3万交通运输部以2023年第22号令公布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针对坊间争议较多的快递不上门,而是将快件自行放到自提柜、驿站等终端这一问题,新版《办法》有了明确规定。在“快递服务”部分第二十八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9施。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罚则。如果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投稿:@TNSubmbot频道:@TestFlightCN

封面图片

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月7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快递企业不得与他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滥用支配地位;并应依法保障快递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职业发展、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封面图片

中国修法禁快递业务公司抛扔踩踏快件或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件

中国修法禁快递业务公司抛扔踩踏快件或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件交通运输部网站1月4日公布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新规将从3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封面图片

快递新规 3 月 1 日起施行:不得抛扔踩踏快件,不得擅自放驿站

快递新规3月1日起施行:不得抛扔踩踏快件,不得擅自放驿站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第2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属于违规,将被明令禁止,最高将罚款3万元。

封面图片

中国规定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中国规定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中国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据中国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已于去年12月8日通过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28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办法第54条列出对违反规定的快递企业的处罚措施,若出现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以及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等情形,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警告或通报批评,可并处1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866新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前,智能快递柜、快递服务站等在中国普及后,货物“最后一公里”的安全问题逐渐引起关注,消费者对于快递员未经同意就把快递放驿站的吐槽、投诉也大增。2024年2月24日1:35PM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