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弟代表谈股市:原始股东减持套利,严限!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要罚!

朱建弟代表谈股市:原始股东减持套利,严限!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要罚!全国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副主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在审议时呼吁,理顺资本市场关系,尽快恢复投资者信心。朱建弟说,对于长期市值低于净资产的公司,长期不给投资者分红的公司,要推出切实可行的处罚措施,比如限制融资。谈到“减持”,朱建弟建议,要区分原始控股股东和风险战略投资者,原始控股股东应严格限制其减持套利,应让他们通过经营好上市公司以分享股价上涨和分红的利益。而上市前溢价进入的VC和PE,在上市后理应允许他们减持退出。这样既可防止上市时价格炒作,有可加快风险投资资金的回流。(上观)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优化上市公司分红和回购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优化上市公司分红和回购制度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优化上市公司分红和回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分红和回购更好地回报二级市场投资者。“应鼓励上市公司同步实施分红和回购。”冯艺东说,对于达到分红标准的上市公司,制定分红方案时应同时制定回购计划,用于回购的金额不能少于分红金额,并且回购计划实施完毕之后,再实施分红。同时,冯艺东建议,将上市公司分红和回购与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挂钩。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投资者累计获得的分红金额与上市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之和少于该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累计融资金额一定比例(比如50%)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不能减持股票。“上市公司从资本市场融资的主要目的应该是获取低成本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上市公司IPO和再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二级市场投资者,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融资的加持下发展壮大后,理应首先回报二级市场投资者。”(中证报)

封面图片

上市公司回购、分红迎新规:降低回购门槛,增加分红力度和频次

上市公司回购、分红迎新规:降低回购门槛,增加分红力度和频次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回购规模呈增势之下,A股市场迎来回购和现金分红新规,降低了回购门槛,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12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沪深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相关配套规则,明确操作性要求。其中,上证所修订发布《回购股份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配套业务指南,就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两项制度进行了完善。即:降低回购门槛,并进一步健全回购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提高现金分红的导向,督促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分红方案。今年以来,有近300家沪市上市公司披露股份回购方案,合计最高计划金额接近750亿元。沪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已达1.72万亿元,超过当年IPO、再融资和大股东股份减持金额的总和。关于下一步,上证所表示,将继续引导、鼓励、推动更多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方式,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不断稳定投资者预期,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第一财经)

封面图片

京能热力触及跌停 原始股东频抛减持

京能热力触及跌停原始股东频抛减持京能热力(002893.SZ)盘中触及跌停,现报9.77元,4日连跌近20%,总市值不足30亿元。两大原始股东减持消息引发京能热力股价暴跌。6月2日,京能热力发布股份减持公告,股东陈秀明、中山通用投资在3个月内拟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0.92万股(占总股本的3%)、不超过263.64万股(占总股本的1%)。过去几年,陈秀明和中山通用投资减持路上步履不停。

封面图片

经济日报:更好尊重中小股东分红意愿

经济日报:更好尊重中小股东分红意愿经济日报文章指出,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分红,近期出现了可喜变化。多家上市公司就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开向中小股东征求意见,表示要增强公司分红透明度,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一直以来,上市公司分红大多由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说了算,中小投资者往往只能被动接受。此次就利润分配征求中小股东意见,实属少见。这既是上市公司分红积极性提升的表现,更是回报投资者意识增强的直接反映,值得肯定和推广。

封面图片

13 家上市公司先行披露 2023 年度现金分红计划

13家上市公司先行披露2023年度现金分红计划截至2月20日,有13家公司公告收到公司实控人或控股股东等提交的现金分红提议函或利润分配预案。对于提议分红的原因,这些公司纷纷表示,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在当前上市公司集体重视“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背景下,一批公司率先提出分红预案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直接回报,可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培养投资者长期投资的理念、提升上市公司的形象。“现金分红鼓励投资者从公司的长期发展中获得回报,而非过度依赖短期市场波动,这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证券日报)

封面图片

董明珠:建议严格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 上市公司应设定明确的股东回报期

董明珠:建议严格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上市公司应设定明确的股东回报期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她提出了包括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建立更严格的动力电池安全标准、修订电子商务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建议。董明珠表示,近年来,市场上不时出现大规模减持现象,特别是“精准”减持、“清仓式”减持,不利于企业发展,更严重影响市场信心。“大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屡禁不止,直接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她建议,严格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上市公司应设定明确的股东回报期,建立自愿延长锁定期的奖励制度,建立违规减持的股份回购制度。(中证金牛座)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