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对 2 名总监理工程师追责处罚
住建部对2名总监理工程师追责处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对2名总监理工程师追责处罚。被处罚人因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造成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且在签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2起事故中的2名总监理工程师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或6个月的行政处罚。(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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