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3 月 16 日开展竞价、综业、新债券、期权、固收等平台相关业务全网测试

上交所:3月16日开展竞价、综业、新债券、期权、固收等平台相关业务全网测试上交所发布通知,上交所定于2024年3月16日(周六)9:00-11:30(交易时间按测试半日11:30闭市,业务时间表详见测试方案),组织开展竞价撮合、综合业务、新债券交易、期权业务和固定收益等平台相关业务全网测试(测试文档详见会员专区),使用竞价撮合平台#00、综合业务平台#01、新债券交易平台#02、期权业务平台#03环境、固定收益平台生产环境等。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已准备就绪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已准备就绪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目前已完成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交易业务上线已准备就绪。截至10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14家证券公司取得了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标志着部分证券公司已具备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条件。根据“上交所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科创板开市以来,稳步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各项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为引入做市商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中国证监会于今年5月13日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上交所于今年7月15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及业务指南。规则发布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积极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相关准备工作,开发建设科创板做市业务管理系统,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监控及监督管理方案,完成证券公司开展科创板做市业务专项技术测试并先后组织开展四次全网测试。接下来,上交所将根据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申请,完成做市商对特定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的备案,并通过官方网站相关专栏向市场公布。做市商将在完成备案后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持续深化科创板改革创新,全面推动科创板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发布:2022年10月15日2:02PM

封面图片

上交所召开债券发行人座谈会,助力 “三大工程” 建设

上交所召开债券发行人座谈会,助力“三大工程”建设近日,上交所在山东济南召开“三大工程”债券发行人座谈会,8家债券发行人参加。与会企业表示,在房地产行业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企业需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债券市场各类融资工具,探索新发展模式转型的路径。“今年以来,上交所在制度层面明确支持从事‘三大工程’相关建设业务的发行人通过债券市场开展融资。”上交所债券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逐一对接排摸企业项目需求,积极鼓励各类企业在发行公司债券(含企业债)的同时,充分运用资产证券化及REITs产品,用好用足债市工具,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证券时报)

封面图片

【上交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及持续信息披露指引 规范资产证券化运行管理】

【上交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及持续信息披露指引规范资产证券化运行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资产支持证券持续信息披露》。这是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业务规则》是上交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本规则,覆盖资产支持证券全生命周期,涵盖了挂牌条件及确认程序、发行和挂牌转让、信息披露、持有人权益保护、停复牌及终止挂牌、自律监管等环节和领域,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全流程作出全面性、基础性的规范,是上交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平稳、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与已经发布的第1至第5号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至第5号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业务指引共同构成上交所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体系。

封面图片

在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昂立教育股东长甲投资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在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昂立教育股东长甲投资遭上交所监管警示上交所对公司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经查明,2023年11月9日,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显示,股东长甲投资减持前持有公司2401.92万股,占比8.38%,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取得。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7日期间,长甲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00.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违反了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1%的规定。

封面图片

【上交所: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上交所: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上交所发布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上交所发布)

封面图片

【破冰!全国首单30年期公司债券6月17日起在上交所上市】

【破冰!全国首单30年期公司债券6月17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上交所网站消息,该所同意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于6月17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本次渝富集团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15亿元,发行期限为30年期,票面利率为3.27%。据悉,本期债券成为地方国企发行的全国首单30年期债券,也是交易所市场的全国首单30年期公司债券,其发行标志着地方国企在发行长期限债券方面的重要突破,填补了交易所30年期信用债供给的空白,为投资者开展资产负债久期缺口管理提供了更便利的工具,也是进一步发挥上交所债券市场功能,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证金牛座)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