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 80 万元

烟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4月17日,据微信公众号“济宁住房公积金”,山东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通知

4月17日,据微信公众号“济宁住房公积金”,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通知显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对于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封面图片

上海: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上海: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二、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1、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本通知自2024年1月3日起施行。2024年1月3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月3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封面图片

广西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至 70 万元,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广西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至70万元,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及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的通知》和《关于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通知》。文件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首套(借款申请人家庭无未结清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以家庭为单位,可且仅可享受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一次。柳州市将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文件同时明确申请的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广西区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购房屋为柳州市辖区新建现售商品房、二手房;房屋购买时间应在本通知发布后,新建现售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认定,二手房以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认定;符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澎湃)

封面图片

云南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 80 万元

云南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云南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的倍数,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的20倍;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后贷款额度为双职工最高80万元,单职工最高60万元。生育二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我州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10%,生育三孩及多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我州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

封面图片

【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对于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贷款。同时,对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本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微信公号)

封面图片

【上海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上海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二、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1、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本通知自2024年1月3日起施行。2024年1月3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月3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