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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晚,易居企业控股公告,内容有关计划裁决聆讯结果及计划生效日期;延长截止日期及预期重组生效日期。根据公告内容,公司宣布,根据于2023年11月23日(香港时间)举行的聆讯上作出的判令,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香港计划;根据于2023年11月24日(开曼群岛时间)举行的聆讯上作出的判令,开曼群岛大法院批准开曼计划;所有计划条件已获达成且香港计划的计划生效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香港时间)及开曼计划的计划生效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开曼群岛时间)。因此,香港计划及开曼计划均已根据其条款生效。
中国奥园港交所公告,公司在中国奥园计划会议上取得足够债权人支持批准中国奥园计划。中国奥园计划须分别获得开曼群岛法院及香港法院的批准和裁决。11月7日,中国奥园集团公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命令,指示召开中国奥园计划债权人于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中国奥园计划会议,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70、673及674条审议并酌情批准公司与中国奥园计划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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